校内各单位:
为不断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在经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制定了新的博士学位申请者(学术学位)学术成果要求,并经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,现予以公布实施。该成果要求自2013级博士研究生(学术学位)开始执行。
附件:吉林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(学术学位)学术成果要求(学部、学科)
吉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
二○一三年九月四日
Copyright © 2017 版权所有beat365登录平台